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经与税务、医保部门协商,社保经办机构将按上级要求对参保企业社会保险缴费信息系统进行调整,现对有关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告知如下:
一、即日起,市、区社保机构暂停办理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业务可继续办理);
二、会同税务部门对2月已征收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退费处理,未征收单位按政策重新核定2月社会保险费征收计划,与3月征收计划一并交税务部门征收;
三、延期办理社保业务不影响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关注“镇江智慧人社”、“镇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的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信息。
感谢您对镇江社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咨询电话:12333
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8日
来源:镇江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