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们
  • 会员注册
  • 产品展示
  • 推荐专区
  • 资料下载
  • 招聘中心
  • 在线留言
  • 证书查询
  • 新闻资讯   ||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  最新资讯
  • ·  通知公告
  • ·  企业资讯
  • ·  政策法规
  • ·  视频资讯
  • ·  诚信建设
  • ·  镇江黄页
  • ·  政策解读
  • ·  行业资讯
  • ·  评选榜单
  • 本月起市社保中心不再经办医保业务
    发布时间:2021.05.15    浏览次数:

           从市社保中心获悉,市区医保职能划转移交已完成,本月起市社保中心不再经办医保业务。
           请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医保征缴业务注意了!从5月11日起,原先由市社保中心经办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征缴等业务,全部转移至市医保中心负责办理,包括:医保参保信息查询;医保参保登记、变更、退休、注销、补缴;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医保险种变更;一次性医保账户支取;医保往年账户直系亲属间转移;单位缴费基数申报等。
           市社保中心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省机构改革决策部署,人社部门已不承担社保费征缴、医疗生育保险职能。人社、医保、税务、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确保职能划转稳妥有序、顺畅衔接。2019年4月1日起,市区各类用人单位、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由税务部门负责统一征收。2020年7月1日起,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业务移交市医保中心负责经办。2021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征缴业务暂由市医保中心、市社保中心共同经办,5月11日后由市医保中心负责独立经办。(社保中心)
           来源:镇江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1-05-14

     
    镇江人力资源网  2024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