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0日以来,受我市新冠肺炎疫情管控影响,外贸企业无法按合同规定按时交货,损失巨大,而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可作为企业依法减免违约责任的重要证明文件。
市商务局对全市未能按期履约涉外合同的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安排专人负责与金海新源、宝航能源2家企业密切沟通,积极协助、指导企业准备法律依据和佐证材料。对接镇江贸促会,在最短时间内为企业出具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
下一步,针对部分进出口企业因疫情受到的影响,市商务局将全面指导企业充分运用中国贸促商事认证线上业务申请平台,用好用足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努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想方设法帮助企业减少因疫情影响遭受的损失。( 扬中HR沙龙)
来源:扬中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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