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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社保中心提醒:灵活就业人员需抓紧缴纳社保费
    发布时间:2023.11.25    浏览次数:
           2023年11月24日,市社保中心发出提醒,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将于2023年12月31日截止,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养老保险补缴也将于2023年12月31日截止,灵活就业人员需及时缴清相关费用。
           据了解,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最长可按年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除国家特殊规定外,不得违规向前进行以往年度的补缴来增加缴费年限。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费呢?市社保中心介绍,已在人社部门完成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4种方式进行缴费:一是社会保障卡扣缴。在对应银行网点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签订个人社保费委托扣款协议,即可通过签约账户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税务部门每月对当月保费进行批量扣缴。二是微信/支付宝缴费。以微信为例,进入微信“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选择缴费项目并确认信息无误后即可一键缴费。首次使用需授权操作。可切换为他人缴费。缴费成功后可查看缴费记录。三是银行柜面缴费。镇江各大银行网点均支持柜面缴纳社保费。四是银联POS机刷卡缴费。缴费人可至税务部门服务窗口刷卡缴纳社保费。(曹逸 古瑾)
           来源:镇江市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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