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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江市积极做好就业劳动保障守护“她权益”
    发布时间:2024.09.04    浏览次数:
           近年来,镇江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就业劳动保障相关要求,积极履职尽责,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劳动者实现公平就业创业,依法维护妇女劳动保障权益,进一步健全权益保障机制,有力促进了我市妇女事业的健康发展。
           据统计,到2023年年底,全市企业用工总量为65.24万人,其中女性为27.08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92.29万人,其中女性为102.4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为60.53万人,其中女性为26.7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为74.77万人,其中女性为29.59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192.29万人,妇女生育保险参保缴费率为94.17%。
           全力做好妇女就业工作

           平等就业权是一项重要的女性劳动权益。为全力促进妇女就业,每年我市都举办女性专场招聘会,通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为广大女性提供就业机会。今年截至目前,专场招聘会共提供女性岗位430个,就业岗位既有涵盖电子、文员、会计等专业技术和管理的岗位,也有服务员、营业员、理货员、安保员、保洁员等技能相对单一,学历门槛不高的岗位。

           同时,我市积极为女性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持续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技能,切实帮助妇女群众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强化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向下延伸,建成3个“零工市场”和10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定期举行物流、餐饮和快递等新业态行业招聘会,为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零工岗位机会。
           新就业形态的兴起为女性劳动者带来了广泛机遇,也给做好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带来新的挑战。
           为此,我市出台了《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落实畅通灵活就业参保渠道、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等12条政策措施,落实女性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今年以来,我市已为3.4万名女性发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9400万元。
           加快完善妇女保障体系
           越来越多的女性闪耀在各行各业的舞台上,市人社局也在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提高女性社会保障水平。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了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并重点探索妇女生育保险制度提质升级。
           自江苏省出台《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来,市人社局陆续收到12333平台关于企业和职工提出的生育产假问题,为此,市人社局积极协调,督促企业与职工合理沟通,保证女职工享受合理产假。今年,镇江市女性产假顺产延长30天,女性产假在原来基础上延长到158天,更好保障了女性权益。
           此外,今年我市在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还全面实现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生育保险费业务。截至目前,已为符合条件的人员代缴生育保险197.64万元,惠及8.79万人次。
           加大妇女保障监管力度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人社局积极维护妇女在劳动关系和工资收入分配方面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人社部门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各项劳动标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要求企业严格执行有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工时、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督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同时,贯彻按劳分配、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收入。在企业内部建立岗位工资制度,要求除了不适于女性职工的工作岗位外,实行竞争上岗,以岗定薪,同工同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女职工的工资收入。
           另一方面,人社部门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注重维护妇女在劳动争议方面的权益。突出落实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重点查处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强迫女工超时、超强度劳动等行为。近3年来,我市共处理女性劳动仲裁案件4931起,案件诉求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加班工资等问题,截至今年上半年,涉及女职工案件结案率达90%以上。(记者 古瑾 通讯员 张雯)
           来源:镇江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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